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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招聘21人公告

发布:2022-04-22 19:29:05  关注:25939次

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结合、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于2015年整体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行列,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番禺、揭阳等多个校区。

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下称“揭阳校区”)的前身为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2021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揭阳市人民政府、广东工业大学签署协议,明确揭阳校区整体移交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位于广东省揭阳市粤东新城,规划占地面积1984亩,总建筑面积约63万平方米,分四期建设,远期办学规模为在校生20000人。揭阳校区于2021年秋季建成开学,是广东工业大学的组成部分,秉承“与广东崛起共成长,为广东发展作贡献”的办学理念,坚持高起点开局、高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满足揭阳校区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详见《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广工揭阳理工学院筹)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③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和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为揭阳市市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学校相关福利待遇,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实行年薪制,税前不低于28万元/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6日00:00至5月20日24: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一并打包发至jyzp@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广工揭阳招聘+岗位代码+姓名”(注:附件大小请勿超过10m,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各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有效期内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

5.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6.已发表论文代表作(不超过3篇),承担科研项目证明;(仅专任教师岗位应聘者提供)

7.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

(四)注意事项

1.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岗位表》所列专业代码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或相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在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人才招聘栏网页(https://hr.gdut.edu.cn/rczp.htm)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到广东工业大学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分为两个阶段,辅导员、管理人员的考试分为三个阶段。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考试将视疫情情况灵活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一)专任教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

1.第一阶段:专业能力测试

专任教师:采取现场(或线上)试讲或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现场实操或线上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仪器设备和实验组织能力。

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采取现场(或线上)问答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度。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50%+综合面试×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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